股东情况:靳海洋持有60%股权,周振旗持有20%股权,胡兆文持有20%股权。
其他说明:德建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德建控股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生产经营包装材料,承接包装材料的设计、制版,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从事经营);房屋租赁。)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以上数据为合并贵州劲嘉全资子公司贵州劲瑞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后的数据。
其他说明:贵州劲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为贵州劲嘉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贵州劲嘉理财,以及其他贵州劲嘉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公司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贵州劲嘉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其他说明:安徽安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为安徽安泰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安徽安泰理财,以及其他安徽安泰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公司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安徽安泰提供财务资助情形;中华香港国际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放弃安徽安泰52%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公司及德建控股一致同意以贵州劲嘉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净资产额432,310,783.72元作为参考定价依据,同意截至2023年6月30日(含)前贵州劲嘉的未分配利润全部归公司所有,经友好协商,确定贵州劲嘉100%股权的整体价值(含贵州劲嘉之全资子公司贵州劲瑞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为268,538,950.00元,贵州劲嘉51%股权的转让价格为136,954,864.50元。
公司及德建控股一致同意以安徽安泰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净资产额692,880,310.06元作为参考定价依据,同意截至股权交割日(含)前安徽安泰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及德建控股共同享有,经友好协商,确定安徽安泰100%股权的整体价值为692,880,310.06元,安徽安泰52%股权的转让价格为360,297,761.23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副总经理吕伟、财务总监富培军兼任安徽安泰董事职务,交易完成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安徽安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安徽安泰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综合考虑贵州劲嘉的资产价值、盈利情况等诸方面因素,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贵州劲嘉100%股权的整体价值(含贵州劲嘉之全资子公司贵州劲瑞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下同)为268,538,950.00元,在上述双方对贵州劲嘉整体价值确定的基础上,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按照如下公式确定:
根据上述公式,乙方同意转让所持贵州劲嘉51%的股权给甲方,股权转让价款为136,954,864.50元。
在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股权转让价款的5%,即6,847,743.22元;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给乙方股权转让价款的35%,即47,934,202.58元;2024年6月30日前支付给乙方股权转让价款的30%,即41,086,459.35元;剩余30%的股权转让款,即41,086,459.35元,甲方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支付给乙方。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协助配合贵州劲嘉及甲方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的贵州劲嘉股权转让手续(以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公示为准)以及其他标的股权转让相关文件及手续。如工商变更需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甲、乙双方按照相关要求配合签署。
甲、乙双方同意,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后,贵州劲嘉设立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由甲方推荐3名,乙方推荐2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甲方推荐,董事会选举产生;总经理由乙方推荐,董事会聘任。
截至2023年6月30日(含)前贵州劲嘉的未分配利润为175,172,517.75元(未审计数据,最终以双方共同认定的审计数据为准)全部归乙方所有。
综合考虑安徽安泰的资产价值、盈利情况等诸方面因素,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安徽安泰100%股权的整体价值为692,880,310.06元,在上述双方对安徽安泰整体价值确定的基础上,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按照如下公式确定:
根据上述公式,乙方同意转让所持安徽安泰52%的股权给甲方,股权转让价款为360,297,761.23元。
在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股权转让价款的5%,即18,014,888.06元;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给乙方股权转让价款的35%,即126,104,216.43元;2024年6月30日前支付给乙方股权转让价款的30%,即108,089,328.37元;剩余30%的股权转让款,即108,089,328.37元,甲方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支付给乙方。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协助配合安徽安泰及甲方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的安徽安泰股权转让手续(以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公示为准)以及其他标的股权转让相关文件及手续。如工商变更需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甲、乙双方按照相关要求配合签署。
甲、乙双方同意,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后,安徽安泰设立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由甲方推荐3名,乙方全资子公司中华香港国际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推荐2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甲方推荐,董事会选举产生;总经理由乙方全资子公司中华香港国际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聘任。
甲、乙双方同意,截至股权交割日(含)前安徽安泰的未分配利润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即甲方享有52%,乙方享有48%的分配权。甲、乙双方同意,安徽安泰股权交割后按照股权比例享有分红权益,并对安徽安泰章程进行修订。
为优化整合公司资源配置,公司把贵州劲嘉、安徽安泰的部分股权转让给德建控股,有利于交易各方长期的经营发展。公司将与德建控股共同发挥各自优势,通过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加强运营管理等多种举措提高贵州劲嘉、安徽安泰的盈利水平米乐M6,有利于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获得股权转让款项将有效增厚资本实力,为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提供更多资金支持。
本次交易完成后米乐M6,贵州劲嘉、安徽安泰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投资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包装、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3个月内可滚动使用,投资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市场情况在该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8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按照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权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未超过12个月,现金管理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未超过投资额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该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全部收回,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19号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8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青山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23年8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于2023年8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二米乐M6、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23年8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客观、线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23年8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四、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因日常经营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公司结合2023年上半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交易事项均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价格的定价原则进行,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3年8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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